相关问答
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要求,卫生质量在三年内可能发生变化的化妆品,应当注明有效使用期限(或使用期限)。...
企业在其联营厂生产已获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报联营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产品批准文号不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的处罚,并可以撤销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或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一)生产企业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二)转让、伪造、倒卖进口化妆品生产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
出口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964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4,3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