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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您是可以找公司领导的,而且您还可以先要求对发打一个欠条,这样可以先有个凭据对日后维权也相当便利。 其...
工程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的核心环节,也是发承包双方的争议焦点。施工合同价款确定有三种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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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种办法,通过民间调解组织解决 第三种办法,通过诉讼解决,但是在诉讼中应注意如下几点: 1、将发包方或违法分包方、转包方、挂靠方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 2、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 3、注意增项款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 4、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保留撤场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工程量的证据。 5、尽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主张优先受偿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张先予支付。 6、将证据尽量收集齐全后,发送律师函,告知其不支付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实现不战以屈人之兵的效果。如果未能实现目的,需结合之前的工作通过法院主张权利。
建设工程货款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贷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找业主或总承包方索要。找业主或总承包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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