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胎儿不能继承遗产,但是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等胎儿出生后,如果是有生命的,可以继承其应该有的遗产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对胎儿的利益保护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接受遗产或者遗赠。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胎儿是一个特殊的未来的继承权利主体,他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存在于母体中了。从继承开始以后到分割遗产时,胎儿虽然没有出生,成为现实的权利继承主体,但鉴于继承权基本上是属于一种身份权,胎儿作为死者亲生子女,依法应享有继承权,因此,为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法律为他虚设了主体位置,保留他应继承的份额,是符合我国养老育幼的优良传统的。
首先,胎儿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顺利分娩,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出生之婴儿取得的遗产,当然能够继承。 其次,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是无法继承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的,该部分保留份额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也就是当胎儿出生为活体时,不论是出生多久之后死亡,只要出生时为活体,胎儿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以享有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如接受赠与、获得继承等。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