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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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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新乡离婚律师怎么收费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离婚律师的收费并没有统一标准,我们可以和律师进行商议,一般情况下,律师费会根据双方争议财产的多少来确定,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对市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市民的地址是指市民的户籍所在地,市民的常住地是指市民离开地址起诉时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以下是特殊情况: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不经常居住地的,原告起诉时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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