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开展营利活动;(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开展非法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个人使用:(一)向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本单位资金;(二)以个人名义向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资金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向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资金,谋取个人利益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3个月以上未偿还;2、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开展营利活动;3、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进行非法活动。
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已于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司法解释的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犯罪起点为6万元;挪用淘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营利活动的,犯罪起点为1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50万元以上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情节不满一百万元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492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