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二)民间借贷有哪些特点?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行为。 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的权属需明确属于出借人个人。 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也就是说,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不代表借款人任何时候都不需要支付利息,当借款合同到期后,出借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借款人应负偿还借款及利息之义务。 二、民间借贷合法吗?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