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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三十二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
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三十二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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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学习驾驶证明的时间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考科目一没有时间限制,科一过后就有时间限制。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一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根据123号令的规定,第32条首次申请汽车驾驶执照,或者申请增加准驾驶型的,科目通过考试后,车辆管理所必须在一天内发行驾驶技能的准驾驶证明书。驾驶技能考试证明书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2和科目3。如果在有效期内未完成考试,已通过考试的科目成绩将作废。
有效期为三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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