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
如果银行卡与犯罪无关的,不会冻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条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银行没有直接把卡给我,是违规了,是有责任,可是我是不是只有起诉建行才能维权?当时办卡的大堂经理还在,我在他手上办的卡,也是他把卡直接给我哥了。 我哥被拘留后,公安局在他那找到了很多卡,包括我的建行卡。 我心里很矛盾,虽然多年没来往,但也是亲哥,我想自己还上算了。但听说公安局的人说我建行里的这点钱,对他的案子没有帮助,因为他涉案金额太大了,算刑事案件。 所以我觉得还建行的钱很委屈。既然我哥和建行都有责任,我凭什么不追究银行的责任?如果我起诉银行,是民事案吗?麻烦吗?能胜吗?
建议碰到相关问题的人报刑事案件信用卡诈骗,然后让警方通过监控等方式找人。全程操作取款的过程中,银行作为财物的管理者,仍是基于”相信操作者就是卡主“而交付财物。因此在整个取款过程中,嫌疑人都在”冒用“卡主的身份。应构成信用卡。在实际办案中也主要是采用。理由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入罪标准更高(5000定罪),处刑也更高(5年以下,2万以上罚金)。即这是高门槛高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建议碰到相关问题的人报刑事案件信用卡诈骗,然后让警方通过监控等方式找人。全程操作取款的过程中,银行作为财物的管理者,仍是基于”相信操作者就是卡主“而交付财物。因此在整个取款过程中,嫌疑人都在”冒用“卡主的身份。应构成信用卡。在实际办案中也主要是采用。理由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入罪标准更高(5000定罪),处刑也更高(5年以下,2万以上罚金)。即这是高门槛高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9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