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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 2、若个人不续签,要看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吗,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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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们与单位签定的合同是何时到期,新的单位是否为独立法人,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如果合同未到期,单位的做法的确有些不妥,是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无论你们是否与新的单位签合同,都应该对你们有所补偿;如果合同已到期,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不与你们继签合同,但我认为对你们也应该给予补偿.现在出现这种情况的职工共有多少人,如果与新的有法人资格公司签定了合同就属于一个全新的劳动合同关系,时间长了如果原单位未对你们作出补偿,你们也未及时(60天)依法主张权利,原单位免除补偿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
一、用人单位不予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关于病假工资:短期病假的工资: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0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03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我的建议是您现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病假工资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因为相关的证据应该取证也是比较简单的,建议依法追偿的。证据如下:一、工资单二、单位不续签证明三、病假工资单和病假证明,可以做您的远程指导二、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即为该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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