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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生育保险(maternityins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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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女职工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一、男职工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管理中心办理。 1、本人及配偶的; 2、《》; 3、部门出具的《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记录; 6、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 7、原始发票; 8、配偶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二、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男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男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配偶生育期间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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