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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如果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案件。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
是否可以撤销该案件取决于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决定。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轻微犯罪情节的,应当撤销该案件。公安机关作出终止调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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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据此,撤销案件只有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才应撤销案件,而如果涉嫌强奸,只是证据不足,这种情况是很难撤销案件的。 二、证据确凿,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如果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案件。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取决于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追究的,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原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调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四)经特赦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继续调查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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