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中的道路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专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办法》(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公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使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