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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经侦部门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商业秘密案件立案材料的接...
侵犯商业业秘密罪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经侦部门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商业秘密案件立案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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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条件:(一)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二)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四)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立案标准第2项规定,“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致使权利人破产”,是指由于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享有商业秘密所有权、使用权的公司、企业破产的情形。所谓破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等原因申请宣告破产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至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具体标准和情形,有待司法实践进一步总结。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本律师认为:侵犯商业业秘密罪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 一、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报案:经侦部门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商业秘密案件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法定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3.法定机关应当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并保障他们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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