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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有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有哪些呢?企业经营风险通常主要包括以下五种:1、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的变化...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有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有哪些呢?企业经营风险通常主要包括以下五种:1、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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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其最高权力机构就是董事会,所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能设置股东会,否则就是违反发律的硬性规定,企业是无法通过工商注册的。所以,外资想要投资中国相关行业的时候,一定需要主要这项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依据中国中国法律的规定由合资的外方和中方共同设立的企业。 它具备以下法律特征: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由中外合营者委派组成的董事会,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运营管理体制。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不同。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而合作企业中只有法人合作企业才能设立董事会非法人合作企业则设立联合管理机构,此种权力机构虽有权决定合作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但它不是最高权利机构。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有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有哪些呢?企业经营风险通常主要包括以下五种:1、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行业、产品的影响(宏观经济调控及产业政策导向)2、市场风险:是指本企业产品在市场上是否适销对路,有无市场竞争力(技术、质量、服务、销售渠道及方式等)3、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应收应付款及现金流问题等)4、法律风险:是因签定合同不慎,陷入合同陷阱,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违约、欺诈、侵害)5、团队风险:是指核心团队问题及员工冲突、流失和知识管理等。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切实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经营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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