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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
员工辞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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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2、书面申请由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约见辞职员工,了解原因,填写《辞职约见表》。 4、人力资源部在“辞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领班以上及专业技术人员需报总经理审批。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移交清单》,按表格程序办理离店手续,结清工作及款项,交还劳动用品、证件、服装等物件。 6、人力资源部转出该员工文字及电脑档案材料,并存档。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等),如有拖欠需结清,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可以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1、员工正常离职的程序包括以下两种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批准的,直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批准的,试用期内三天后,试用期后三十天后,员工可以自行离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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