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剥夺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可见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是否构罪上,有一个“度”的规定,只有超过了这个度,才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法律对其的要求比一般群众要严。从《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从重处罚”就可看出。既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非法拘禁行为都要求具备一定的情节才定罪处罚,那么对一般主体而言更应规定一定的标准,否则就会造成一种假象:对一般群众打击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击缓。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就会触犯非法拘禁罪,受到刑事处罚,具体的非法拘禁要构成犯罪在时间、次数和致人身体伤害上都有相应要求。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一般主体的非法拘禁行为也可以参照这个标准进行立案侦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