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有约定管辖的,按约定管辖处理,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 3、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管辖地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刑诉为例,说明管辖。 一、属人管辖。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该国法院就对其有管辖权; 二、属地管辖。发生在该国境内的案件,法院就有管辖权; 三、保护管辖。对发生在该国境外但对本国或本国国民造成危害,即有管辖权; 四、普遍管辖。即对危害全人类的犯罪,如贩毒、种族灭绝等,各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上四种管辖方式都是确定管辖的原则,但具体适用哪一种管辖,则有各国法律具体决定适用,一般都是尽量把各种案件归入到本国的管辖范围之中。上面四种管辖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可见我国刑诉也把管辖权扩的很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2人已浏览
823人已浏览
550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