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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 1、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3、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 1、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3、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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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 1、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 1、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12条授权,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 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 第38条第(11)项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 第4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 第43条授权,公司章程呵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笫4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规定的范围之外,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8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认购股权的相关事宜。 第14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作出法定以外的限制性规定。 第148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作出规定。 三、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不一致的处理 公司章程如果违反了《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则应为无效,如果仅仅是变通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 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公司法》第25条、第82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如果欠缺该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则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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