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再婚后一方死亡,先分清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分割夫妻财产,最后按照继承人继承遗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是死亡一方的遗产,而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为死亡一方的个人遗产。
1、不可以。 2、有继承权。 3、分配比例:因为夫妻登记结婚以后,所购置的物品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你上述所讲的,北京的商品房、汽车、存款、货物,均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平均分配,即夫妻一方各占上述财产的一半。如果妻子死亡,在未订立遗嘱或办理赠与的前提下,上述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那一半财产就应作为妻子的遗产进行法定继承。妻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因为无子女,所以只有这三个人继承妻子的遗产。也就是说,丈夫在商品房、车辆、存款、货物,每种财产中占有23的比例。计算方式:12(丈夫自己的一半)加16(妻子一半中的13)等于23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4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