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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不服有效的刑事判决依法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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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你有权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受诉法院的管辖情况分为两种: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您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子。如:朝阳区法院的上级法院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若对朝阳区法院一审的案件不服,可以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是您的权利,但要行使这项权利,您必须符合几个条件: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第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只有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异议的裁定。第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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