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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规定:“连环购车未办...
关于车主的连带责任问题: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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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原则上,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是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看具体情况。原则上,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是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故责任以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划分的为准。 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对超出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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