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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商号权可转让、继承,具有财产权属性。...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商号权的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一个企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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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商号权的转让需要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或者协议,并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1、在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就不能再继续使用已被转让的企业名称。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商号权的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一个企业需要注册登记才能享有商号权,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26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商号权的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因此转让商号权主要经历两个过程: 1、签订及履行转让合同; 2、转让人和受让人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商号权的转让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的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2、竞业禁止。商号与营业既然相合而同时转让,则转让人已将商号专有权及相关营业上的一切设置均转让给他人,不能再在相邻区域内从事相同的营业。 3、债权一并转让。债权债务的发生,是因为第三人深信原商事主体或原商事主体深信第三人而设定,此为普通的原则。
商号(TRADENAME),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在一些生产厂家中,某种文字、图形,既是商号,又用来作为商标。但对于大多数生产厂家来说,商号与商标是各个不同的。一般而言,商标必须与其所依附的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而商号则必须与生产或经营该商品的特定厂商相联系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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