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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由于没有能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如果有能力偿还不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
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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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例如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
借款人提前还钱的利息计算应视情况而定。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因此,对于借款人提前还钱的,当事人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计算利息;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个人贷款利息由双方在贷款凭证上明确规定,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自2019年8月20日起授权全国银行间银行间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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