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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
毁坏邮件罪既遂的判决是:邮政人员擅自、毁坏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主观上要求行为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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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是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成本罪的行为。二是行为者实施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是违法的。三是行为者主观上有故意的心情。如果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由于疏忽大意错误拆除,邮袋、信件、包裹、电报的丢失,不构成本罪。四是构成成本罪也必须情节严重。例如,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丢失邮件、电报、延迟交货等。符合上述标准的擅自拆卸、隐瞒或废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必须立案起诉。
破坏邮件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私拆或隐匿,破坏邮件,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多;2、私拆或隐匿,破坏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3、私拆或隐匿,破坏邮件,电报,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对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擅自拆除或者隐匿、毁坏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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