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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通常这样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各人债务...
由于并没有关于未婚同居期间债务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一般参照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为同居生活实际需求所共同承担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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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该如何处理,主要是看该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就应该借款人个人承担,如果是共同债务,应该双方一起承担。区分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具体看债务产生的原因,司法实务中一般有如下的情形: 1、因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双方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为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为抚养各自的子女以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的个人债务。
司法实践中通常这样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各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二)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四)其他。
1、同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属于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具有偿还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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