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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驾驶证,主要有以下情形: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交通事故驾驶证一般来说是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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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驾驶证,主要有以下情形: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交通事故扣留驾驶证要扣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驾驶证丢了补办,符合规定的一天内就能够拿到。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凭证,对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措施后,在法定期限内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当事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在十天内发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调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自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进行交通事故鉴定。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教育通知书,应当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者驾驶证临时扣留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发放地车辆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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