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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成本条例并犯有本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二、三、四款行为之一的企业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财政机关可以建议企业主管部门分别作如下处分:一、...
施工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物资短缺、损耗,属于定额损耗率以内的,按实际损耗数列入成本;超过定额损耗率的部分,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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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成本条例并犯有本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二、三、四款行为之一的企业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财政机关可以建议企业主管部门分别作如下处分:一、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较好的,给予批评教育;二、情节严重,但认错态度较好的,处以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以内的罚款;三、情节严重,确属明知故犯的,处以本人三个月标准工资以内的罚款,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返工损失,废品损失、削价损失、停工损失、窝工损失和坏帐损失分别按下列办法执行。一、返工损失和可以修复的废品修理费用,包括在返修过程中耗费的材料、零配件价值和支付的工资等,以扣除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列入成本。已交工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不得列入成本。二、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以实际成本扣除残值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列入成本。三、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以后入库的物资,因积压进行削价处理所发生的损失,列入成本。四、停工窝工期间支付的施工生产工人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和发生的设备维护费、管理费,以扣除过失人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净额,列入成本。五、坏帐损失,应在取得债务人死亡丧失劳务能力或企业关停,确实无法偿还的出具证明,经批准核销后,列入成本。
企业内部各级施工生产单位,要推行各种形式的切合实际的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执行成本计划和降低成本措施计划,严格控制用工、用料,减少费用支出。要随时和定期进行成本考核分析,总结经验,评价经营管理成果,巩固成绩,改进工作,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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