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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我省相关赔偿费...
1、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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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1、医药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2、营养费:30元/天; 3、护理费:97.5元/天;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21024.2元×20年×20%=84096.8元;农村标准:7160.5元×20年×20%=28642元;(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5012元×(18岁-实际岁数)×20%÷2人;农村标准:5556元×(18岁-实际岁数)×20%÷2人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精神抚慰金:九级残疾一般为10000元-16000元。 10、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11、后续治疗费:待时机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12、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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