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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贷款和担保人没有关系。如果在贷款的时候是否需要担保人话,这个时候和第几次贷款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时候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债...
几次贷款和担保人没有关系。如果在贷款的时候是否需要担保人话,这个时候和第几次贷款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时候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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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贷款与担保人无关。如果在贷款的时候是否需要担保人话,这个时候和第几次贷款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时候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还不起的话,就应该有担保人进行偿还。
要是能找到愿意提供担保并且有经济实力的朋友或亲人,那么可以由他们为银行出具一份愿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资信证明。如果不行的话,需要去专业的担保公司,由他们提供担保,这个时候需要支付担保费用。
【网友咨询】贷款人现在没钱,担保人要帮贷款人还吗【律师解答】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欠款的,担保人即负有代为偿还的责任。具体担保责任的承担因担保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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