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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残疾护理费的证据应当在证据期限内提供给法院,通常护送时间由医院出具。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提出的交通残疾护送费的索赔...
交通事故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立案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执行书一分〔每位申请人要在申请书末处亲笔签名,申请人若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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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执行法院判决赔偿会怎样,一、交通事故不执行法院判决赔偿会怎样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不履行,可能拘留、罚款,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双方实体权利所作的结论性判定。作为执行根据民事判决书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给付金钱,交出某一物品,或者要求从事某一种行为。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为解决本案程序问题所作的判定。作为执行根据的裁定主要是财产保全的裁定,先予执行裁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律判决、裁定或者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民事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一般不发生执行问题,但实践中,某些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又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法律义务。由于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是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内容之一,因此,调解书也可以作为执行依据。 2.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例如,依据刑法作出的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判处犯罪分子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类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也是执行的根据。 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由于仲裁机构不是国家的审判机构,对仲裁裁决没有强制执行权,因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仲裁裁决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执行。 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机关是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机构。公证机关制作的公证证明的债权文书虽然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公证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类法律文书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因此,公证机关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证机关的债权文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执行。
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一、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二、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向交警申请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中由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最终根据认定书结论责任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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