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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如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其中,卖方需要提供的材料 如果...
卖方在办理房屋过户中起协助作用,协助买受人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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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想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房主首先取得住房的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和出让性质土地证。贷款还清,无抵押。 然后买卖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住房是共有性质住房,需要房产证登记人和共育人一起签字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二十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手房产权过户需要的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如果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房产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并且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证件。 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了要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该房产的书面材料。 4、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前去办理。
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产权证写几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几人到场。 卖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若买卖双方如果有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必须提供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如需免税受托人还需要提供委托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为什么有些二手房过不了户的相关知识。一般是不需要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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