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夫妻分居期间一般不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以下这些特殊情况: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主要有一下几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所以,你们的财产属于以上这些的,都可以要求分割。
很多人不清楚离婚是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虽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男方经营的公司,所有的汽车等财产,离婚后属男方”的约定,但在房产价值远大于汽车的常识背景下,以“等”字涵盖房屋,违背常理,故该房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对于孙某所提的李某诉讼已过诉讼时效的上诉理由,因孙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在诉讼时效结束之前已经知道该套房屋的存在,故李某表示其作为孙小某的法定代理人在2014年起诉孙某给付抚养费的案件中才知道有该套房屋的解释较为合理。对于房屋的分割问题,原审法院参照李某提出的市场价格及周边地区房屋的市场价格酌情确定房屋的市场价格并无不妥,同时原审法院结合孙某隐匿财产存在过错、涉案房屋登记在孙某名下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孙某所有,孙某给付李某折价款一百余万,并无不当。综上,北京市第一中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两人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