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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凭相关车辆所有人证明和驾驶证身份证明等补办。...
补车牌需要以下手续: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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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车牌需要以下手续: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二条《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申请补办离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复印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 (一)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二)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乡(镇)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向乡(镇)档案部门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从乡(镇)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副本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 (三)被撤销或者合并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及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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