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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有何区别

2021-06-02
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证是对依法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既有所有权,也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很多城市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二为一的,即只发放产权证,产权证内容包含了土地证记载的事项,这是今后的大趋势;一个城市出现两种情况大多是因为审批原因造成的,例如有的城市,规定区县一级可以审批普通住宅,这就不需要发放土地征,但是对于商业用房和别墅、外销公寓住宅却必须由市(或省)一级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且发放土地证。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会造成一个城市两种情况。如果是两个证合二为一的,那么没有土地证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如果按照规定应该有土地证,那么没有土地证对于今后出售该发拿锅铲就会造成影响。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两个东西是不同的,一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一个是对土地上所建的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俩者明显不是一个东西,但是很多人却不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因此我国也开始慢慢将这两证合二为一,更适应人们生活的需要,这也是社会的进步。

相关法规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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