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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注册登记、变更、转移、注销、通行等其他相关管理工作,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女职工按照规定休或者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保险费,造成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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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三)规定是: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五)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经县(市、区)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从事下列活动:(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和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高度与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之间不符合垂直安全距离规定的车辆(包括车辆运载、牵引的机械、设备和其他物资及人员)或者其他物体,穿越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地下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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