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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被外地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吸收了钱款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行为立案追诉。...
向公安机关举报集资诈骗。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达到骗取集资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目的,以虚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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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一般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论处。 如果发现非法集资可以打110报案,也可以直接到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
发现他人非法集资的,可以去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报案。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如果认定属于非法集资,可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非法集资由公安分局或公安县局的经侦科受理。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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