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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又称股东权益,是股东的一种权利。月末,公司将根据股权数量计算和分配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一般来自各公司或个人投资公司的资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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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又称股东权益,是股东的一种权利。月末,公司将根据股权数量计算和分配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一般来自各公司或个人投资公司的资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有权查封股权。具体来说,法院如何查封股权?股权是指民事主体因投资企业而获得股东身份,并根据股东身份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股票的表现形式有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由此可见,股权是一种财产权。人民法院作为财产权,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查封。股权查封的主要表现为:1。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到期的股息或红利,但相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2、禁止转让这部分股权,人民法院强制拍卖或出售。3、在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被查封的股权转让。上述股权查封方式有效解决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可以保护申请人的债权。
房管局工作人员因过失导致公民合法利益受损,公民有权状告房管局,要求行政赔偿;法院错误查封的房子,可向法院申请解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国家公务员、行政工作人员因行政过错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应以予补偿,如涉及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追究过错责任人的相应经济责任。因此,对于房管局过失导致房子查封,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可要求房管局(或房管局过失错误的工作人员)赔偿损失,协助向法院申请解封房产。《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1、如果只有一个法院查封了股权,其他法院查封的是其他财产、账户等,那么这家查封了股权的法院拍卖该股权并没有不合法的情形。就算其他法院也查封了股权,这个法院如果先行拍卖,我个人倾向于认为,应当也不会有什么法律障碍。2、法院如果拍卖了股权,内资企业如果通过拍卖程序获得了股权,那么就可以持法院裁定文书办理相关手续。但是,具体事宜可能由于实践会有所差异,例如,如果该外资公司被拍卖的是外资股权,而拍卖完成后如果没有了外资成分,那么相应的手续可能会比较繁琐,因为企业性质发生变化(从外资变成内资)。如果股权拍卖后仍然是外资公司,那么应先到外经局办理相关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即可。所需要的手续和材料,你就不繁跑这两个部门问一下吧,很多都是格式表格需要填写的(你可以顺便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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