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第36条有什么内容?

2022-09-11
相关管理部门及其派驻的执法机构在南站地区综合管理中有下列不履行职责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考核;情节严重,造成管理秩序混乱的,对相关领导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管理事项和行政处罚委托或者授权综管办,但未委托或者授权的;(二)应当参加联合执法但未参加的,或者在联合执法中不履行职责的;(三)首先发现共同管辖区域内违法行为的执法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查处职责的;(四)执法机构不履行南站地区管理职责,经派出部门和综管办督促后仍不履行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