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农民工可以用以下方法进行讨薪: 1、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用这个办法时,农民工讨薪的态度可以温和一点,平心静气地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