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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或者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欺诈手段,让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此外,利...
撤销权。撤销权都属于形成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也不例外,但其又是形成权中的一个特殊形式。因为形成权是直接能够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权利,受除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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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撤销权人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有: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 3、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
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债权没有成立,无所谓侵害债权;债权已经消灭,即不存在了,更谈不到侵害债权。因此,必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以后消灭之前。与此同时,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债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非法的债权为法律所禁止,不受法律保护。 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事实行为主要是债务人消耗自己财产的行为。 3、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有债务人实施的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才能导致债务人财产的减少和偿债能力的降低,才会真正危害债权人的债权,才有必要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还在酝酿之中,是他的一种意向或者是言论,并未实际付诸实施,不能实施撤销权。 第 4、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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