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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彩礼的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一般按照以下方法处理: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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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彩礼的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先领证后给的彩礼的,则只要赠与方没有特别表示彩礼只赠与女方的,则彩礼按夫妻共同财产彩礼,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至于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赠与方特别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离婚时彩礼按女方的个人财产处理。 另外还要注意,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彩礼离婚的分割,一般是不予返还。但是如果符合法定的彩礼返还情况,则需要进行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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