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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
四级伤残,依法不应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再去上班,每月领工资,单位给其缴纳社保直至领取养老保险金止,如想解除合同,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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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 1、农村常住居民,必须是农村户口。 2、家庭困难的农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重大疾病困难户,还有其他原因造成的特困户,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 以下家庭不能享受国家低保补助: 1、家庭人员中有在行政事业部门工作的,不能享受低保。如由于过去生活困难,享受低保补助,现在子女长大就业,在政府部门工作,有了国定的收入,这样的家庭不能再享受低保。 2、有劳动能力,却不从事劳动,土地常年抛荒的,导致家庭贫困的。如农村懒汉二流子,好吃懒做,不劳动造成的生活困难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 3、有的老人有子女但不赡养,造成生活困难。有的农村家庭,子女不孝敬,对老人不管不问,这样的家庭也不能享受低保。村委会负责管理,逼迫其子女对老人尽赡养义务。
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也就是说,你在城市办理暂住证满一年以上),第二、并且该一年内有固定的劳动收入。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九级伤残赔偿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可按以下步骤确定: (一)定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基数。其立法精神以及具体内容与上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基本一致。 (二)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的确定与上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的确定方法基本一致。 (三)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赔偿系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是原则性要求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并没有具体规定应当如何具体确定相应的比例关系。在实践中,一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将伤残等级分为X、IX、VIII、vII、VI、V、IV、III、II、I级,从而相应地确定赔偿系数分别为10%、20%、30%、40%、50%、60%、70%、80%、90%、100%。但是,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四)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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