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 2、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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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网络盗窃,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网络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 网络盗窃的特点: 1、网上盗窃行为已非常专业化和集团化。盗窃者通过在网站上设置病毒等方式,由专职人员盗窃各种有实际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品,然后转手出售给专业化的销售集团,由专业销售人员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销售,以获取非法收益。 2、网上盗窃行为具有强大的技术支撑。由专业人员制造用于盗窃的病毒软件的作案工具,这些软件在盗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得盗窃者能在一天内盗窃庞大数量的网络账号,并转移账号中的虚拟物品或虚拟点币。这些软件的提供者有时尽管自身并不参与盗窃号码,但是与盗窃者保持密切的关系。 3、网上盗窃行为具有专业销售平台。在盗号行为中,销售团伙将他们所盗窃的虚拟财产打包销售,转移给买家获利。由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为盗窃者提供良好的交易场所,为销赃提供温床。 4、现实物品与虚拟物品相互转化。盗窃者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由原来的盗窃虚拟物品,转变为利用编造的专用软件直接盗取用户的银行账号和密码,通过网上支付系统购买虚拟物品,然后将虚拟物品以低廉价格出售,从而获得利益。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 2、包括封闭的院落、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蓬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 3、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 4、指实施盗窃行为的地点。 5、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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