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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检查、调查及相关检查、鉴定结...
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是否需要赔偿,在交通法规里面有相关规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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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为了防止纠纷的扩大,最好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是需要派交警进行现场勘查的,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是的。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 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 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 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 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 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 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为了防止纠纷的扩大,最好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是需要派交警进行现场勘查的,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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