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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就自己对合伙企业享有的债务向清算组进行申报。 一要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需要向清算组进行申报,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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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需要向清算组进行申报,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公司清算要向破产组申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收到清算通知或看到公告之后,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人或清算人呈报其债权,请求获得清偿。这是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合法利益的一个有效的手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或者法院指定的清算人依法通知债权人或者发布公告后,债权人接到通知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接到通知的,也应当在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或清算人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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