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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日常工作的时间和过程中,因为发生意外或职业病导致人身受到损害,需要工伤保险获得帮助补偿,就要用人单位和受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进...
工伤的认定原则主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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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延误的规定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集中管理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其他。
工伤的主要认定原则是: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所以,伤者的事故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主要看受伤是否与工作有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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