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解决途径: 1. 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 2.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 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4. 根据与经营者...
食品过期的处罚分两种: (一)生产经营过期的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5条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产品质量责任是较为严格的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只要从事销售产品的活动,就必须遵守其义务,而不能自动免除其义务。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过期的处罚可分为两种情况: 1. 对于生产经营过期的食品,有关主管部门应按照其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则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则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可能会被吊销许可证。 2. 对于销售过期的食品,消费者不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以上的赔偿金。
食品安全法第127条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法作出不同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应当适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人已浏览
60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