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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对于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手续的规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
关于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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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想要建立夫妻关系,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如果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是需要收结婚证的,去民政局离婚要带上结婚证。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跟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政局离婚的手续: 1、男女双方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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