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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可以,因为银行不会同意,你如果过户给未婚妻就意味着变更了贷款人,如果你未婚妻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无形中银行的风险就增大了,因此银行不...
首先说你们的房子在购买的时候,属于按份共有的财产,只是你占的份额低一些,你应该在登记的时候,如实的按照份额登记,因此只要你老公承认,你可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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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规定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当事人想过户住房给未婚妻子,需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然后双方当事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1、离婚后,只要是您个人的财产您有独立处分的权利,可以将该房产赠与前妻或者不特定的人。 2、对于登记在您名下,属于您个人的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您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受益的四项权能。故您独立处分您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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