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关系上竞业限制义务分为两种:一种是约定,即竞业限制合同约定,适用于必须区分具体情况,由当事人约定限制的场合;另一种是法定即法律有明确规定...
劳动关系上竞业限制义务分为两种:一种是约定,即竞业限制合同约定,适用于必须区分具体情况,由当事人约定限制的场合;另一种是法定即法律有明确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公司董事和高管未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寻求属于公司的商机,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公司相似的业务。其性质是指加入义务主体而不是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本质上是不作为的义务。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根据法律规定的强制程度,可分为法定禁止和约定禁止两种。《公司法》规定,在第148条第4款和同一条第5款中,总结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公司法》中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是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的非上述人员不需要遵守。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 你可以签.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内容上应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加以规定。 (2)应在合同中写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且不得将该行业的一般知识、技能或员工因工作而累积的专业技能都归入商业秘密的范围. (3)限制从事的竞争性行业或单位必须确定应在合同中列出。 (4)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 (5)合同中不仅必须约定补偿,而且还应该明确补偿的数额或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对数额的确定。而且必须予以支付不然合同无效。 补偿一般是根据工资按不利计算的,地区不存在差别.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5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